2010年 不宜投資股市的七大狀況

有沒有那一位分析師在2008年崩盤前,建議投資人退場,隨後又在2009年復甦之前,再建議返回股市?如果這些分析師無法預測大蕭條以來最嚴重的經濟衰退,及80年來最快速之一的復甦,那麼又為何還相信他們目前的預測呢?

除了無法相信這些分析師外,還有七大狀況,讓投資人不宜於2010年投資股市。

狀況1:不了解投資與賭博的差異。

投資係屬長期。賭博則為尋求立即的滿足。如果投資人不是至少五年無需計劃投資資金的20%時,就不應進場。

狀況2:如果自認能預測進出場點

預測進出場時機,純屬臆測。沒有證據顯示有誰有預測進出場時機的能力。大多預測進出場時機的投資通訊,只能存活約四年,而後便遭淘汰。如果這些「專家」無法持續預測進出場時機,那麼更遑論一般投資人了。

狀況3:如果自認有能力選出股票「贏家」

股價係根據可得的資訊,而後合理定價。而讓股價變動的因素,則是明日的消息。有誰知道明日的消息?如果不得而知,就別想挑出贏家股票。

還記得雷曼銀行,華盛頓共同基金,世界通訊及恩龍嗎?許多投資人都認為這些股票會是贏家。結果他們全都聲請了破產。

狀況4:如果自以為可以選出贏家共同基金。

在任何一年裡,僅有三分之一的共同基金能夠打敗大盤在十年期間,則逾95%的共同基金無法辦到。這機率實在太低了。

狀況5:若想依賴自稱有能力打敗大盤的投資顧問。

不幸的很,這幾乎包含了每一位經紀商與投資顧問。近來一份詳細的研究報告,比較了借助投資顧問的投資人與自主投資人的報酬率,由經紀商所選出的共同基金成本較高,績效則低於不借助專家選出的共同基金。這份研究還發現,經紀商並無能力提供較佳的資產配置,或協助正錯誤的投資行為。

結論:經紀商與投資顧問是投資人財富的災難。

狀況6:如果經紀商造成投資人虧損,投資人還想獲得公平方式解決爭議。

如果投資人在經紀商處開戶,就法獲得公平解決爭議的方式。投資人只能向金融業監管局申請強制仲裁,而仲裁委員會的委員可能受僱於證券業。

狀況7:如果目標是在市場上大撈一筆。

根據可獲得的資料顯示,大多投資人如果從未投資股市,只買公債或短中期公債指數基金,則日子會好過得多。


鉅亨網編譯郭照青 綜合外電  2009-12-29 01:00:08 

http://twnews.cnyes.com/Content/20091229/KAPZN5KXAEDDU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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