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過境遷,緣亦遷移,人們卻總是執著『有』。愛戀也是身外之物,毫無真實,但是凡夫心顛倒,不斷產生愛戀執著,沉淪苦海。

如男女之愛,在追求的時候,許下海枯石爛的誓言,向對方承諾絕對不變心。但是曾幾何時,為了種種境界、種種理由,當初的情愛已經變質,難以堅守誓約,以致天長地久有時盡,此恨綿綿無絕期,沒完沒了。

愛,表面上看來多麼美好,令人羨慕;然而貪愛將使人沉淪苦海,實則毒害人的法身慧命。「人與人之間的感情複雜交錯,尤其若有婚外的感情除了傷害家庭,也會造成社會亂象,對自身人品更是莫大損害。」

眾生應明了萬物皆幻化無常,透徹事理、是非分明,如此就不會犯錯、不會貪戀,更不會因貪愛而造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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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金鳥 ( 財經 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