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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兩天搭乘捷運時,在隆隆車聲中聽到兩位股民的對話。其中一位說:自己在今年過完農曆年後,專攻某一檔金融股,低買高賣,每次都可賺個2~3元,隨著指數越墊越高,終於被套在四月份的最高點,然後又在急殺過程中,把手中股票賣掉,不幸賣在最低點。另一位問他:幾次來回操作的獲利,能彌補一次急殺中的損失嗎?他回答:不能。


這位投資人則笑著說:自己從不追高殺低,每次達到獲利目標就出脫,行情落底之後才會進場,不會堅持要買在最低點,或是一定要賣在最高點。隨後又補了一句,堅持要賣在最高點跟買在最低點的人,是以為自己是股神嗎?這樣的堅持只是跟自己過不去。

聽完他的話,我忍不住朝他會心一笑,心想這位投資人如果真的能照自己的說法操作,一定是股市的常勝軍了。

「堅持要賣在最高點跟買在最低點的人,是跟自己過不去」這句話說得真好。在股市中有很多投資人自認武功非凡,經常向別人炫耀,某檔股票買價多低,賣價又多麼漂亮,不過這種說詞,多半我都不太相信。

2008年金融風暴來襲時,台股在11月 21日盤中曾跌破4000點大關,最低來到3995點;但當天的成交量只有519億,可見大多數投資人在最低點時,都不知道要進場或不敢進場。

連專家都不見得能準確的抓住絕對高、低點;一般散戶就更加困難了。既然「絕對高、低點」不可求,如果肯退而求其次追求「相對高、低點」,就顯得容易多了。

下表是歷次重大危機台股落底及後市進場之報酬率,持股一年後,報酬率最高達到80%,最少有13%,平均43.30%,成效驚人。

表:歷次重大危機台股落底及後市進場之報酬率
重大事件 台股落底指數(日期) 1個月(%) 3個月(%) 6個月(%) 1年(%)
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 6219.89
(1998/9/1)
5.79 12.11 -0.36 30.60
1998年LTCE倒閉 5422.66
(1999/2/5)
16.59 38.31 27.12 80.03
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 4555.91
(2000/12/28)
21.90 21.31 -0.60 12.53
2000年科技泡沫 3444.26
(2001/10/3)
16.20 62.50 82.65 18.27
2002~03年SARS 4044
(2003/4/28)
8.09 31.70 46.77 58.83
2007~09年金融風暴 4328.05
(2009/3/3)
24.67 55.41 54.18 59.54
平均 15.54 36.89 34.96 43.30
資料來源:Bloomberg 統計至:2010/3/3

我個人就是相對論的支持者。每次買股前一定將大盤以及標的股的技術線型拉出來看一下,如果線型太高,就要按耐住買股的衝動。因為功夫不好,手腳又不夠快,所以不會強迫自己去搶最低與最高;相對高點與相對低點,或許賺的不是那麼多,一般投資人卻較容易掌握。

投資說難,很難;說不難,也說得過去,端看投資人對自己的要求與對報酬率的期望。以台股而言,每年想賺個5%~10%,應該不難,問題是達到預期目標之後,是就此掩兵息鼓,還是繼續賺下一個5%、10%?設定獲利目標,達到目標後就立即離場,應該才是最穩當的理財方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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