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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年我有一位校友到大陸去探親,聽說大陸同胞喜歡黃金,就買了很多戒子、項鍊、手鐲,準備送給親戚朋友。進入大陸之後,在車上全部被扒手扒光了。他也沒生煩惱,「我送給我的那些親戚朋友,跟送給小偷沒有兩樣,反正都是送人」,心開意解。親戚朋友是同胞,小偷也是同胞,給哪個不都一樣嗎?念頭一轉,這個心多麼自在,這叫福量。如果斤斤計較,「這是我的家親眷屬,那不是我的同胞」,你就煩惱了;生煩惱,東西也追不回來。所以,學佛的人念頭一轉,多麼自在!
何況學佛的人都相信因果報應,因果通三世,「一飲一啄,莫非前定」。誰定的?自己造作的業因定的。真的是欠錢的還錢,欠命的還命,真正通達明瞭事實真相,才知道這個世間要想佔人的便宜,沒這回事情。說哪個人吃了虧,也沒有這個事情。這一生我佔他的便宜,來生他佔我的便宜,就抵銷了。這一生他吃了虧,來生我要吃虧。理事都清楚,我們的心就平靜了,才真正懂得如何生活,處事待人接物。要與性德相應,萬萬不可與自己的煩惱習氣相應;與自己煩惱習氣相應,就是《地藏經》講的「無不是業,無不是罪」。真正通達明白了,這個人才不會造業,才不會造罪。(節錄自《華嚴經》12-17-039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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